抢劫罪能否包容偷窃罪

最新修订 |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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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抢劫罪涉及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夺取他人财产,而偷窃罪则是秘密窃取。两者性质不同,法律上互不包容。抢劫罪因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伴随的暴力行为,刑罚更重。若一人同时犯有抢劫罪和偷窃罪,将分别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行为将分别审理,抢劫罪通常会被优先处理。
抢劫罪能否包容偷窃罪

一、抢劫罪能否包容偷窃罪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及第二百六十四条明文规定,抢劫罪与偷窃罪乃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种犯罪行为类型。

抢劫罪系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压制并掠夺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

相比之下,偷窃罪主要表现为秘密手段悄无声息地获取他人财产之行为。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抢劫罪和偷窃罪各自独立,在法理上并无法实现相互包容。

作为更具社会危害性犯罪形式,抢劫罪通常伴随暴力、威胁等严重手段出现,因此对其刑期规定也更为严苛。

若同一人同时涉嫌抢劫罪及偷窃罪,应各自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而非将两重罪行简单相加。

显然,抢劫罪不仅无法包容而且往往需要优先处理。

在日常司法实践中,如果某人同时触碰了这两个雷区,那么他将会遭受法律自会给他带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能否减刑三年内不得缓刑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具备以下特定条件者可适用减刑制度:

首先,罪犯必须具有深刻的后悔之情且表现出积极改造的意愿,或者在犯罪过程中主动揭发其他犯罪行为立下功劳。在此情况下,最多可以将刑期减少一年。

其次,罪犯既有深刻的悔过和立功表现,又取得了显著的立功成果,最大限度的减少刑期为两年。

再次,对于被判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若其表现出强烈的悔过之心并且有立功表现,则最多可以将刑期减少至两年。

最后,如果罪犯的悔过和立功表现极其突出,甚至获得了重大立功的表彰,那么他们的刑期最多可以减少到三年。

《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及第二百六十四条明文规定,抢劫罪与偷窃罪乃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种犯罪行为类型。

抢劫罪系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压制并掠夺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

相比之下,偷窃罪主要表现为秘密手段悄无声息地获取他人财产之行为。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抢劫罪和偷窃罪各自独立,在法理上并无法实现相互包容。

作为更具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形式,抢劫罪通常伴随暴力、威胁等严重手段出现,因此对其刑期规定也更为严苛。

若同一人同时涉嫌抢劫罪及偷窃罪,应各自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而非将两重罪行简单相加。

显然,抢劫罪不仅无法包容而且往往需要优先处理。

在日常司法实践中,如果某人同时触碰了这两个雷区,那么他将会遭受法律自会给他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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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 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 于骗取出口退
盗窃罪的量刑是主要根据犯罪的数额进行量刑标准的,根据数额的量,那么可以判刑的最低处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会是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分析如下文,与您一起进行探讨。
二、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 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 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 的其他发 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三、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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