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挪用资金罪要谁去追究

最新修订 | 2024-08-3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或组织工作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用于个人目的,且数额较大或持续三个月以上未还,将受法律惩处。国有单位人员及被派遣至非国有单位的人员若有此类行为,将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处理。涉案人员在公诉前全额归还资金的,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者可能免除刑事处罚。
公司挪用资金罪要谁去追究

一、公司挪用资金罪要谁去追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法条规定,本罪的负责控告起诉之司法机关为被害单位中央人民政府或各地各级人民法院,涉嫌犯此重罪之人,需为公司、私人企业或其他事业组织的工作人员。

若此类人等因自有的职务身份而私自盗取利用本单位之资金,将其用于个人消费或向外借贷,须达到特定的金额规模并维持至三月以上未归还;

或者在未达到三个月期限却实施了数额较大赃款流入私人领域以获取盈利的违法行为

甚至盗窃之事达到了较大规模,且以赃款进行违法活动者,均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对于那些在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担任公职的人员,以及由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任职的人员,如有类似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若在提起公诉之前,涉案人员能主动将所挪用的资金全数归还,可依法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者,甚至可能得到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公司挪用资金罪判谁的刑

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倘若利用其职位所赋予的职权之便利条件,实施了将本单位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的行为,且该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即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涉及的金额较大并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抑或是进行了非法活动,那么这些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如果这些人在挪用本单位资金时涉及的金额极为庞大,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他们的行为导致的损失极其严重,甚至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地步,那么他们将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其职位所赋予的职权之便利条件,实施了将本单位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的行为,且该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即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涉及的金额较大并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抑或是进行了非法活动,那么这些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法条规定,本罪的负责控告起诉之司法机关为被害单位中央人民政府或各地各级人民法院,涉嫌犯此重罪之人,需为公司、私人企业或其他事业组织的工作人员。

若此类人等因自有的职务身份而私自盗取利用本单位之资金,将其用于个人消费或向外借贷,须达到特定的金额规模并维持至三月以上未归还;

或者在未达到三个月期限却实施了数额较大的赃款流入私人领域以获取盈利的违法行为;

甚至盗窃之事达到了较大规模,且以赃款进行违法活动者,均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对于那些在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担任公职的人员,以及由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任职的人员,如有类似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若在提起公诉之前,涉案人员能主动将所挪用的资金全数归还,可依法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者,甚至可能得到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挪用资金罪要谁去追究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1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6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0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3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1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5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3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7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5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2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2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7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7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挪用资金多少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资金六万元以上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挪用资金多少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审理挪用资金案件的法院依法确定。只要实施了资金的挪用行为,不管是否被判刑,都需要返还挪用所得。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挪用公款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律师回复]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21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 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缓刑问题: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1996年6月26日)规定,对下列挪用公款犯罪分子可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将赃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特定款物,情节严重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挪用资金罪由谁去报案?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由于挪用资金罪属于非自诉案件,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去报案或起诉。但如果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不报案或起诉的话,那么作为公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也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法人挪用公司资金,公司股东不追究责任,债权人可以追究吗?
[律师回复] 应当补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现行公司法第20条规定,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即,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股东以货币出资的。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二,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对于股东虚假出资对公司债权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或将公司用于非法目的的、公司法人否定股东的连带责任。公司法人否定是指“公司股东滥用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现实生活中如果公司账目清晰、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却有明确的规定,使公司法人人格与股东人格混同。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资金控制与使用没有混同一般依据该条款追究股东责任不太现实,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股东虚假出资民事法律责任,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虚假出资股东和其他股东承担清偿责任,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6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挪用公款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律师回复]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21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 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缓刑问题: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1996年6月26日)规定,对下列挪用公款犯罪分子可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将赃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特定款物,情节严重的。
挪用公款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回复]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21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 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缓刑问题: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1996年6月26日)规定,对下列挪用公款犯罪分子可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将赃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特定款物,情节严重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追诉时效是谁追究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追诉时效是谁追究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挪用公款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缓刑问题: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1996年6月26日)规定,对下列挪用公款犯罪分子可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将赃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特定款物,情节严重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挪用资金罪谁可以去报案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由于挪用资金罪属于非自诉案件,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去报案或起诉。但如果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不报案或起诉的话,那么作为公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也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挪用公款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缓刑问题: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1996年6月26日)规定,对下列挪用公款犯罪分子可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将赃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特定款物,情节严重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6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您好,我叔叔的同事是一个会计,我叔叔的同事在公司工作的时候私自挪用了公司的公款,现在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了,挪用公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会计责任是什么
[律师回复] 用公款十万一般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看情节严重与否。
挪用公款罪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量刑标准: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解读:
(2001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29号)
为依法惩处挪用公款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等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三条 本解释施行后,我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的有关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 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 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 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 其他严重的情节。
我的一个表弟,他在他的公司里已经上班很多年了,他一直都在财务部门上班,没想到前一段时间因为挪用公款被抓了,所以问一下表弟挪用公款被抓了,挪用多少钱要追究刑事责任呢?
[律师回复] 挪用公款罪(刑法第384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对这种情况的定罪,没有要求挪用公款的数额要达到较大,也没有规定挪用达到多长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公款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
  二是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
  这是指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作为挪用人或者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资本,如挪用人本人或者他人将挪用的公款用于生产、经营、买房出租,作为个人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入股资金,存人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取利等,如果行为人挪用公款后,为私利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公款借给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使用的,不管这些单位是合将其挪用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都应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而不能认为属于挪归公用,这里的数额较大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挪用公款5万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对于这种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法律既没有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多长时间,也不要求行为人营利的目的要真正达到。但如果行为人在案发前已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分别情节,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是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如挪用公款用于建造私房、购置家具和其他生活用品、办理婚丧、支付医疗费或者偿还家庭、个人债务等。这种情况既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数额。也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时间。这里的数额较大也是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15万元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未还是指案发前(被司法机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发现前)未还。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益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虽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息的,从轻处罚。在实践中,也有这样的情形,行为人多次挪用公款,用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而每次挪用的间隔时间都不超过三个月,对此,应从第一次挪用公款的时间算起。连续累计至挪用行为终止。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挪用公款的数额按最后未归还的金额认定。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时,可把握以下几点:是否明知是公款;是否故意非法使用;是否只是想暂时挪用;是否准备以后归还。当挪用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如果挪用人不知使用人利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时,只能根据挪用人的明知内容,按照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处罚。如果挪用人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则按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处罚;如果挪用人开始作案后,主观故意由暂时挪用发展为非法永久占为己有时,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真的具有非法永久占有公款的目的,也无论这种占有是否已客观存在,只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就按挪用公款罪论处,而不按贪污罪或侵占罪处罚。因此,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侵占罪在行为人犯意发展过程中是不同的:挪用公款罪开始为使用公款,后来可能发展为占有:而贪污罪、侵占罪却始终贯穿占有公款的目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十年前挪用公款还追究吗?
十年前挪用公款还追究,主要就是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诉讼时效是根据法定最高情况进行判断的,最高是可以按照无期徒刑在进行处罚的。十年前挪用公款还追究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职务侵占辩护 > 公司挪用资金罪要谁去追究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