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措施与经济纠纷实质是否存在关联并不必然,然而,经济纠葛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却有可能满足上述法律条款所述之特定情况,进而致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面临采取取保候审之风险。
例如,在经济纷争案情中,若涉案金额巨大,便有可能触犯刑法,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则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的刑罚。
倘若实施取保候审并无引发社会危险性的可能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他们便可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因此,经济纠纷无疑是取保候审适用情形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和罚款哪个责任大
在涉及到刑事诉讼的背景下,相较于取保候审,刑事拘留无疑被视为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尽管这两者均为法律规定的强制手段,但刑事拘留通常会涉及到对人身自由的更严格管制。
然而,取保候审则主要适用于罪行较为轻微且无需采取牢狱之灾的囚禁措施,但仍需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上的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至于行政拘留方面,取保候审的严重性显然更高。因为行政拘留仅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而取保候审则意味着行为人可能涉嫌触犯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措施与经济纠纷实质是否存在关联并不必然,然而,经济纠葛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却有可能满足上述法律条款所述之特定情况,进而致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面临采取取保候审之风险。
例如,在经济纷争案情中,若涉案金额巨大,便有可能触犯刑法,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则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的刑罚。
倘若实施取保候审并无引发社会危险性的可能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他们便可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因此,经济纠纷无疑是取保候审适用情形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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