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到底在哪里办
取保候审的实施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相关特定条件与情形,均有权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在此过程中,具体执行工作则由公安机关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到期没人找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期限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通常情况下,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将会收到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倘若在此期间未曾收到任何有关信息,您可前往公安机关查询详情。此时,通常意味着取保候审已经解除,相应的义务也无需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的实施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相关特定条件与情形,均有权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在此过程中,具体执行工作则由公安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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