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单可以给同伙看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决定书乃公安机关实施取保候审审理过程中的重要法律文书,其旨在阐明当事人在取保候审其间的具体事宜。
然而,此条款并未直接提及取保候审决定书能否被同伙查询,然而依照常规法律理念,任何未获公安机关批准者均不得擅自复印、散布或公开展示取保候审决定书的详细内容,以防止对案情的深入调查、指控以及审判产生不利影响,或者不必要地引发社会不良反响。
因此,除非公安机关或司法机构另有特殊交代,取保候审决定书通常并不推荐提供给同伙查看,以保证案件能够按照正常程序顺利进行处理。
若需解与本案相关的具体信息,请通过合理的方式寻求解答,例如咨询相应的执业律师,或者向公安机关提出公开相关文件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单上的罪名有效吗
在法律术语中,被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承认有罪。取保候审,亦称保释,是指由侦查机构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向其开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犯罪嫌疑人不会逃避或干扰侦查工作,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和出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这种措施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无需进行拘留或逮捕,但需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决定书乃公安机关实施取保候审审理过程中的重要法律文书,其旨在阐明当事人在取保候审其间的具体事宜。
然而,此条款并未直接提及取保候审决定书能否被同伙查询,然而依照常规法律理念,任何未获公安机关批准者均不得擅自复印、散布或公开展示取保候审决定书的详细内容,以防止对案情的深入调查、指控以及审判产生不利影响,或者不必要地引发社会不良反响。
因此,除非公安机关或司法机构另有特殊交代,取保候审决定书通常并不推荐提供给同伙查看,以保证案件能够按照正常程序顺利进行处理。
若需解与本案相关的具体信息,请通过合理的方式寻求解答,例如咨询相应的执业律师,或者向公安机关提出公开相关文件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