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离婚手续之后,父母针对其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支付方式可以参考以下几个原则和规范:首先,如若父母双方其中之一具有稳定且明确的收入来源,那么其应承担的抚育费用一般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浮动计算;
而如果承担抚育责任的是两位或者更多的父母,那么对应的比率则可以适度提高,但需注意总体上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其次,若夫妻双方都不具备稳定收入的条件,此时抚育费用的金额应该根据本年度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来估算,并参照前述的比例进行确定。
最后,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家庭,例如父母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失去劳动能力等,可以考虑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的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异地办理可以吗
在跨地区情况下,无法直接办理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手续,您需要向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来请求实现抚养权的变更。在进行子女抚养权变更公证过程中,必须由被监护人的父母双方联名提出申请。办理此项变更抚养权公证书事宜时,离异夫妇双方务必提供以下必备文件资料:申请方双亲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离婚协议原件。
同时还需提供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出生证明原件。
此外,还需准备一份已经起草完毕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在进行离婚手续之后,父母针对其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支付方式可以参考以下几个原则和规范:首先,如若父母双方其中之一具有稳定且明确的收入来源,那么其应承担的抚育费用一般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浮动计算;
而如果承担抚育责任的是两位或者更多的父母,那么对应的比率则可以适度提高,但需注意总体上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其次,若夫妻双方都不具备稳定收入的条件,此时抚育费用的金额应该根据本年度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来估算,并参照前述的比例进行确定。
最后,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家庭,例如父母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失去劳动能力等,可以考虑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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