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期不还起诉费用谁负责
在当事人发起民事诉讼的过程中,通常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须支付的诉讼费用。
然而,若当事人在支付这部分款项方面存在实际困难,他们可以向法院提交缓期付款、减免部分费用或申请全额豁免的请求。
因此,当借款方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时,贷款方向其提起法律诉讼后,该借款方应承担支付诉讼所需的全部费用之责。
如该借款方的确存在经济困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他有权依法提出申请,对诉讼费用进行适当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原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前,享有增加其诉讼请求之权利。换言之,若原告在首次提出诉讼时仅涉及到尚未偿还的债务问题,然而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前发现存在与此诉求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权益遭受损失的情形,则原告可基于事实状况及法律依据,向当地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
然而,这一变更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规范,同时不得违背其他任何法律条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在当事人发起民事诉讼的过程中,通常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须支付的诉讼费用。
然而,若当事人在支付这部分款项方面存在实际困难,他们可以向法院提交缓期付款、减免部分费用或申请全额豁免的请求。
因此,当借款方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时,贷款方向其提起法律诉讼后,该借款方应承担支付诉讼所需的全部费用之责。
如该借款方的确存在经济困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他有权依法提出申请,对诉讼费用进行适当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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