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哪个时间好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时间并无绝对之说谓之为“最优”,然而通常情况下,在案情之侦查阶段之初限期内提交申请或许更为有利。
这主要是由于在初期阶段,公安机关对于案件的深入了解以及证据的掌握可能尚不充足,若犯罪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在此刻提出申请获得批准的概率将会较高。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发生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以及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哪种条件最好取消
若无法满足以下取保候审所必备的各项条件,便有权利请求解除该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也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只要上述条件未能得到满足,便可依法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时间并无绝对之说谓之为“最优”,然而通常情况下,在案情之侦查阶段之初限期内提交申请或许更为有利。
这主要是由于在初期阶段,公安机关对于案件的深入了解以及证据的掌握可能尚不充足,若犯罪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在此刻提出申请获得批准的概率将会较高。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发生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以及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