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借钱不还怎么办呢
个人之间借款不还,形成债务纠纷,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但起诉需要有证据,即必须有足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借条或欠条,然后持借条或欠条向借款人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个人借钱不还钱怎么办
如遇借款当事人拖欠款项拒不偿还之情形,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之明确规定,债权人可积极行使自身权利,向借贷关系中的债务方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具体而言,债权人可行使以请求债务人尽快偿付所欠债务,并同时就逾期付款之行为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以及违约赔偿金(若相关合约条款有明文规定)。而若债务人仍坚持拒绝偿还债务,债权人依法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于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该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债权人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诉讼时效期间超出三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即诉讼时效期间超过二十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经权利人申请后,可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因此,作为债权人,务必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采取有效法律措施,敦促债务人尽快偿还债务,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个人之间借款不还,形成债务纠纷,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但起诉需要有证据,即必须有足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借条或欠条,然后持借条或欠条向借款人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确保判决胜诉后债权得以及时收回,可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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