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强奸犯会通知受害人吗
强奸案开庭前会通知受害人。《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法庭裁决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定罪为强奸罪时,通常需具备以下几类证据:
首先是受害人的陈述,用以详尽地描绘出事件的整个过程;
其次,现场勘查与物证也是重要的证据来源,其中包括了诸如DNA检测结果、衣物破损痕迹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证人的证言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包括目击者及其他相关人员所提供的证词;
同时,医疗检查报告也能作为有力的证据,证明受害者确实受到了性侵犯并留下了相应的物理证据;
最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护,以及可能存在的精神鉴定报告,同样是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因素。除此之外,通讯记录、监控录像等电子数据也可作为辅助证据,进一步证实案发当时的具体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案开庭前会通知受害人。《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