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如果在处罚决定作出后,又发现了新的证据,违法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可能需要刑事处罚的。比如,故意伤害案件,经司法鉴定,伤情构成轻伤二级以上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确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的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违禁品、管制器具的,应当予以追缴或者收缴;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四)对需要给予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处理的,依法作出决定;
(五)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
(六)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对已经依照前款第三项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又发现新的证据的,应当依法及时调查;违法行为能够认定的,依法重新作出处理决定,并撤销原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处罚决定之日起二日内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侵害人。无法送达的,应当注明。
二、治安拘留后会转刑事拘留吗
若在受到行政拘留处分之后,发现该行为人涉嫌犯罪事实,则其面临刑事拘留的可能性将有所增加。刑事拘留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必要条件:
第一,针对的应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第二,存在特定的紧急情况。这类严重情况可能包括嫌疑人正在进行犯罪预备活动、已实施犯罪行为或在犯罪行为发生后即时被暴露;被害人或者在场的目击证人亲自指认嫌疑人所涉罪行;在嫌疑人身边或居住场所侦查到犯罪证据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可以的。如果在处罚决定作出后,又发现了新的证据,违法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可能需要刑事处罚的。比如,故意伤害案件,经司法鉴定,伤情构成轻伤二级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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