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男方应该给多少抚养费

最新修订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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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哺乳期男方应该给多少抚养费

一、哺乳期男方应该给多少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付出什么代价

1.若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决定与伴侣解除婚姻关系,而由女方独自承担起养育子女的责任,那么男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一定程度上的抚养费用,这包括部分或全额。

具体来说,如果男方有稳定且可观的收入,那么他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大体上可占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男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也可以适当调整抚养费的比例。

2.通常而言,哺乳期的时间范围是从女性分娩后的第十个月开始,持续一年左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非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请求,否则在此期间内,男方无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使男方试图通过其他途径提出离婚,法院也会依法驳回其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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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孩子应该判给谁
哺乳期离婚的话,孩子抚养权一般会判给母亲。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很需要母爱,而母亲能更好地照顾孩子,满足他们的生活和情感需求。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让他们能健康成长。所以,哺乳期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归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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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哺乳期完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哺乳期完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问题解答如下, 哺乳期完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可以和女方协商,协商不成功可以变更抚养权。
一、男方要求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1、原抚养人没明抚养能力。
2、原抚养人有倾向或其它不良品质,对孩子教育不利。
3、原抚养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4、原抚养人而不和子女一起居住交由别人抚养的。
5、原抚养人有其它违法行为而侵犯子女权利的。
孩子母亲妨碍父亲探视孩子,并不能构成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原因。孩子由谁抚养,应取决于由谁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判决变更。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判决变更。
此外,要更换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只能出现如下情况,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或者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情况,那么会予以支持。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想要变更抚养权,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在了解了一些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之后,我们到底该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
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
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方式要求变更。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的认可。
2.关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诉讼和审理。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
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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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内离婚孩子应该判给谁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哺乳期内离婚孩子应该判给谁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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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法院判离婚哺乳期孩子随母过了哺乳期男方还能起诉要回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你好,子女抚养养系变更的确定标准
离婚后,如果父母双方的实际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子女要求改变抚养归属,原已确定的抚养归属可以依法予以更改。未成年人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对于前一种情况,如果变更抚养归属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则应准许双方的协议。对于后一种情况,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也应当准予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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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的孩子离婚应该判给谁?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哺乳期的孩子离婚应该判给谁?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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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应多少抚养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哺乳期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应多少抚养费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1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1
2、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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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的孩子离婚应该判给谁
在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如母亲有严重疾病、未尽抚养义务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抚养,或父母双方协议并由父亲抚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随父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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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应多少抚养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哺乳期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应多少抚养费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1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1
2、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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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应多少抚养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哺乳期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应多少抚养费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1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1
2、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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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孩子男方怎样离婚才能获得抚养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哺乳期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哺乳期,男方一般不得提起离婚讼。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我们这里所说的哺乳期,一般是指妇女产后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一般在10个月至1年左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产期是指女性生产后的90天,哺乳期是指其孩子满周岁期间。由此可见,哺乳期正好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男方在哺乳期离婚是受到法律限制的。但我们同时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可以看出有三种情况下可以离婚:第
一、双方经民政局协议离婚。第
二、女方离婚。第
三、男方离婚,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婚姻法关于哺乳期离婚的规定,旨在保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在一定条件下限制了男方提出离婚的请求权。因为女方正处于哺乳期间,一方面婴儿正处在发育阶段,正需要父母的合力抚育;另一方面如果此时男方提出离婚请求,对妇女的精神过重,也会影响妇女的身体健康。为此,哺乳期内禁止男方提出离婚,不仅出于事实上的需要,也是道德的要求。法律不仅要保护婴儿,同时也要保护妇女。为了保护妇女和子女的正当利益,法律禁止男方在此时提出离婚请求是完全必要的。但是,新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限制的主体是男方,而不是女方;限制的是男方在一定期限内的权,而不是否定和剥夺男方的权,只是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的时间。同时,法律对女方同意协议离婚或女方离婚的情况并没有限制,这也体现了法律尊重妇女意愿的原则。女方在哺乳期内,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男方离婚,须是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即特殊情况下,男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二、在诉讼离婚中,孩子的抚养权是根据“有利于被扶养人”的原则来确定的,哺乳期小孩的抚养权一般是判给母亲的,男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就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孩子跟着自己是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
三、哺乳期男方怎样离婚哺乳期男方可以离婚,但必须有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理由。如:
1、女方有重大错误。
2、小孩的亲生父亲系婚外第三者。
3、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
4、夫妻一方存有严重家庭暴力倾向,不立即离婚可能危及双方或小孩人身安全的情况等等。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了解到了哺乳期离婚的相关规定和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看出,通常情况下,哺乳期男方是不允许提出离婚的,但如果女方存在重大的过失,男方又有证据,是可以向提出离婚的。
哺乳期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应付多少抚养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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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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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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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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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的孩子离婚应该判给谁
在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如母亲有严重疾病、未尽抚养义务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抚养,或父母双方协议并由父亲抚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随父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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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哺乳期女方不在哺乳期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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