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给别人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对于已经赠与他人的财物,赠予者是享有要求返还的权力的。然而,如果该赠与所涉及的财产权尚未实际转移至受赠人,那么赠予者则有权任意撤销这项赠与。然而,这并不包括那些已经过公证认证或者本身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行为在内。
在此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仍可被赠予者收回:首先,如果赠予者对受赠人负有抚养义务却未能履行此项责任;其次,如果赠予者严重侵犯了受赠人,甚至是其近亲的合法权益;最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送给别人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在收养之后,送养者的养父母拥有了其作为继承人的权利,而他们的生父母则失去了这种继承的资格。
将子女交由他人领养的行为,使得孩子与其养父母之间产生了一种法定的“拟制血亲”联系,因此他们之间存在着互为继承人以及被继承人的关系。
自送养之日起,该名儿童便与生身父母在法律上正式断开了亲子关系,他们也无法继承自己亲生父母的任何遗产。
继承权乃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民事权益,它赋予继承人以无偿获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限。
归根结底来说,这一权益本质上是一种财产权利,但同时它又具有十分明显的身份特质,所以它又与普通的财产权亦或是人身权有所区别。
当继承权遭受侵犯时,合法的继承人有权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于已经赠与他人的财物,赠予者是享有要求返还的权力的。然而,如果该赠与所涉及的财产权尚未实际转移至受赠人,那么赠予者则有权任意撤销这项赠与。然而,这并不包括那些已经过公证认证或者本身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行为在内。
在此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仍可被赠予者收回:首先,如果赠予者对受赠人负有抚养义务却未能履行此项责任;其次,如果赠予者严重侵犯了受赠人,甚至是其近亲的合法权益;最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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