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公证与继承公证之间的详细差别如下:
首先,需要注意到遗嘱公证的执行主体为当事人自身——即遗嘱人。
然而,继承公证的执行者则为继承人。进一步来讲,遗嘱公证主要是指公民在生前对于自身财富进行妥善安排,同时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严格审查以确保其公正性,最终在逝世后即时触发法律效应的一种法律行为。
至于继承公证呢,这是公证机构凭借法律的明确规定以及继承人的诚恳请求,合法地证实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从而确认真正的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
《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二、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各是什么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部门对当事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进行认证。
此种情况下,遗嘱人需在公证人员面前写下并签署遗嘱,之后再由公证员对遗嘱中所述内容及遗嘱人签署情况进行核实与公证。
而继承公证则是公证机构依据法律规范的约束以及继承人的申请,对传承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规范化的认证工作,以此来确信继承人的继承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关于遗嘱公证与继承公证之间的详细差别如下:
首先,需要注意到遗嘱公证的执行主体为当事人自身——即遗嘱人。
然而,继承公证的执行者则为继承人。进一步来讲,遗嘱公证主要是指公民在生前对于自身财富进行妥善安排,同时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严格审查以确保其公正性,最终在逝世后即时触发法律效应的一种法律行为。
至于继承公证呢,这是公证机构凭借法律的明确规定以及继承人的诚恳请求,合法地证实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从而确认真正的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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