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的名字能否证明是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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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通常,房产证上如为夫妻两人名字,则该房产视为双方共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可支配财产。法律规定,这些财产应由双方共同持有,并享有同等处置权。
房产证的名字能否证明是共同财产

一、房产证的名字能否证明是共同财产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产权证书上的产权人为夫妇两人时,该房地产就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标准定义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取的可支配财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应由夫妇二人共同持有,同时,他们对于这些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产证的名字是老人的遇到拆迁该怎么办

在涉及到被征收房屋的问题上,若该房屋为老年人所拥有,则其去世后的拆迁补偿将顺理成章地成为继承人的合法财产。

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熟悉中国法律对于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将按此法例与被征收人共同协商制订出关于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日期,以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或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间的长度,过渡方式及过渡期等诸多因素的详细补偿协议。

在具体实施房屋拆迁的过程中,通常会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向有关政府机关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其次,由拆迁管理部门对相关申请进行严格审核;

待审批通过之后,便可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随后,将公布《拆迁通告》以通知相关单位及个人;

紧接着,评估机构将按照法定程序,独立选定并签订合同;

随后进入入户调查环节;

最终,依据入户调查结果和相关政策,评估结果将予以公示,同时发出并送达评估报告给各相关方;

最后阶段,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发放、领取相应的补偿款项;

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将启动拆房作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产权证书上的产权人为夫妇两人时,该房地产就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标准定义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取的可支配财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应由夫妇二人共同持有,同时,他们对于这些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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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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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买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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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房产的所有权归男女双方。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男女双方名字,也就是产权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根据住建部部颁《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 所以,房产证上是男女双方名字,该房产的所有权就属于男女双方。
  
2、严格来说,男方父母没有对该房产的支配权和使用权的,当然作为父母要使用该房屋,男女方从孝道上说应答应,一些家庭父母即使没出钱也会为父母提供住所的。从处置权这个角度来说,男女方可以拒绝的。不过,还要考虑父母对男女方拥有首付房款债权的。
  
3、若离婚,房子按照男女双方原设定份额分割,若原设定为“共同共有”,则均分一人一半;若设定为“按份共有”,则按设定份额分割。若还有贷款未清,包括父母首付款的债务按相应房产份额承担(若父母不再主张首付款债权,债务也就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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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产赠与: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二、新婚姻法婚后买房的规定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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