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进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需提交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并同时提供两张尺寸为2英寸(51毫米)且标准相同的正面半身免冠单人证件照片。若未能亲手提交户口簿或者身份证等材料时,婚姻登记部门有权根据当事人所提供的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来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需要提供的资料是哪些
办理离婚手续所需准备的材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提交双方各自的有效身份证件,以证明其身份;
其次,需向登记处出示并提交户口簿,以此来确定双方的家庭成员关系;
再次,提交结婚证书,作为婚姻状况的有效凭证;
此外,还需要提供两张尺寸为一英寸且无遮挡物的彩色照片,以便于存档;
最后,需要提交一份详细的书面离婚协议,其中应明确表达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同时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相关事宜达成共识。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必须由双方共同签署,并在签署后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进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需提交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并同时提供两张尺寸为2英寸(51毫米)且标准相同的正面半身免冠单人证件照片。若未能亲手提交户口簿或者身份证等材料时,婚姻登记部门有权根据当事人所提供的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来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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