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提出异议的法定时效期通常设定为两年;而对于人寿保险,该期限则延长至五年之内。与此同时,对于除人寿保险之外的各类保险产品中的投保方或受益人而言,他们在向保险机构索取赔偿或支付保险金时所享有的诉讼时效期为两年,且这一期限应自他们明知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对于人寿保险的投保方或受益人来说,他们在向保险机构请求支付保险金时所享有的诉讼时效期则延长至五年,同样也是从他们明知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医院发票丢了可以补吗报销用
首先,您可以尝试拨打医院财务部门的电话进行咨询并阐述相关事宜,了解需要补充哪些资料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
通常情况下,申请者需要提供出院小结、申请报销的机构证明(例如来自保险公司或工作单位等)、就诊过程中使用过的磁卡及医疗记录本等相关资料。
同时,由于并非每日皆可办理此项业务,因此还请务必确认所在医院的相应工作安排。
接下来,如若涉及挂号发票遗失的问题,需前往挂号窗口重新开具。
一旦成功获取发票,将顺利解决报销难题,无需担忧发票遗失影响正常报销手续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依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提出异议的法定时效期通常设定为两年;而对于人寿保险,该期限则延长至五年之内。与此同时,对于除人寿保险之外的各类保险产品中的投保方或受益人而言,他们在向保险机构索取赔偿或支付保险金时所享有的诉讼时效期为两年,且这一期限应自他们明知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对于人寿保险的投保方或受益人来说,他们在向保险机构请求支付保险金时所享有的诉讼时效期则延长至五年,同样也是从他们明知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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