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吗
一般来说,分公司无法独自承担起民事责任。这主要原因在于,分公司并未取得独立的法人地位,它仅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存在。因此,其所涉及到的民事责任均应由总公司负责承担。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何谓分公司。
根据定义,分公司即为那些在业务运营、资金调动及人员聘用等多个层面受到母公司直接管制但却未能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意义和经济利益上都缺乏独立性,仅仅被视为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本身并无独立的公司名称、章程规定以及自身的财产,且需以总公司的资产为基础,对其所产生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由于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故无需股东或发起人进行认缴出资。当设立分公司时,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同时领取营业执照。在此之后,分公司便可以自身名义开展各类民事活动,但其所管理的财产仍归属于总公司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能独立承接合同吗
在总公司授予其权利的范围内,分公司享有独自签订合约的权限。
从外表形态来看,分公司是母公司的分支代表机构。
然而从根本性质上来讲,分公司实则是母公司的代理人,二者之间构成了代理关系。
在此框架下,作为代理人的分公司,其在获得母公司授权后所签署的商业合同,在通常情况下均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一般来说,分公司无法独自承担起民事责任。这主要原因在于,分公司并未取得独立的法人地位,它仅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存在。因此,其所涉及到的民事责任均应由总公司负责承担。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何谓分公司。
根据定义,分公司即为那些在业务运营、资金调动及人员聘用等多个层面受到母公司直接管制但却未能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意义和经济利益上都缺乏独立性,仅仅被视为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本身并无独立的公司名称、章程规定以及自身的财产,且需以总公司的资产为基础,对其所产生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由于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故无需股东或发起人进行认缴出资。当设立分公司时,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同时领取营业执照。在此之后,分公司便可以自身名义开展各类民事活动,但其所管理的财产仍归属于总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