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有精神疾病可以离婚吗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不幸罹患精神疾病且病情久治未愈,则被视为夫妻情感已然破裂,在此情况下,一方如坚决要求结束这段婚姻,经调解无效,方可按照法定程序获得准许离婚的判决。值得注意的是,当一方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时,应当在其精神状态恢复正常之际提起诉讼。具体而言,第一种可能性在于,若该患者能自行识别自身行为能力,那么双方即可前往民政部门达成离婚协议,或请求法院作出离婚裁决;而第二种可能性则是在认为对方完全丧失了自我认知能力后,首先要变更监护权,向精神疾病患者住所地所在法院提出监护权变更申请,并由其父母、兄弟姐妹或具有监护能力的社区(村庄)委员会、单位担任新的监护人。在完成监护权变更之后,新任监护人便可代为办理离婚事宜,无论是通过民政部门达成协议,还是请求法院作出裁决,都需确保监护人在场,以代理精神疾病患者参与相关民事活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配偶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精神残疾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士,无法与其就离婚事项进行协商。
因此,只有通过正式的诉讼程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倘若在双方订婚之际,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允并达成共识欲离婚,即可开始着手办理离婚手续。
然而若法定代理人拒绝同意,那么另一方即需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解决问题。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诉讼形式离婚不仅能够妥善地处理好精神病人在未来生活中的各种事宜,并且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不幸罹患精神疾病且病情久治未愈,则被视为夫妻情感已然破裂,在此情况下,一方如坚决要求结束这段婚姻,经调解无效,方可按照法定程序获得准许离婚的判决。值得注意的是,当一方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时,应当在其精神状态恢复正常之际提起诉讼。具体而言,第一种可能性在于,若该患者能自行识别自身行为能力,那么双方即可前往民政部门达成离婚协议,或请求法院作出离婚裁决;而第二种可能性则是在认为对方完全丧失了自我认知能力后,首先要变更监护权,向精神疾病患者住所地所在法院提出监护权变更申请,并由其父母、兄弟姐妹或具有监护能力的社区(村庄)委员会、单位担任新的监护人。在完成监护权变更之后,新任监护人便可代为办理离婚事宜,无论是通过民政部门达成协议,还是请求法院作出裁决,都需确保监护人在场,以代理精神疾病患者参与相关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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