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撞了保险公司不赔吗
绝对会有所补偿。通常情况下,以下情况属于保险不予赔偿的范畴:1、当事人是在饮酒过量后进行驾车活动的;2、驾驶者无合法驾驶执照或将车辆借予无合法驾驶执照人员的行为;3、驾驶者有意制造交通意外事故的行为。不论是酒后驾车还是醉酒驾车,保险公司均应在法定的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关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然而,只有在被害人故意引发的交通事故情况下,保险公司方能据此免除其赔偿责任。驾驶员因醉酒驾车引发交通事故、亦或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存在逃逸行为;在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仅对财产损失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保险公司仍然需要在法定的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撞了保险公司应该怎么赔
若车辆撞击导致意外事故,对本车乘员以及被保险人之外的无辜受害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由该车辆的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制的范围内进行合理赔付。
倘若以上赔付仍然不足以填补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失,那么,由负责承保相应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按照相应的保险合同中的约定进行额外赔偿便是理所当然之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绝对会有所补偿。通常情况下,以下情况属于保险不予赔偿的范畴:1、当事人是在饮酒过量后进行驾车活动的;2、驾驶者无合法驾驶执照或将车辆借予无合法驾驶执照人员的行为;3、驾驶者有意制造交通意外事故的行为。不论是酒后驾车还是醉酒驾车,保险公司均应在法定的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关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然而,只有在被害人故意引发的交通事故情况下,保险公司方能据此免除其赔偿责任。驾驶员因醉酒驾车引发交通事故、亦或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存在逃逸行为;在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仅对财产损失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保险公司仍然需要在法定的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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