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监事会坐牢吗
看具体情况定。
企业监事人如果违反职责义务,损害公司的利益,将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情况不坐牢。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公司监事会职权都有什么
我们在此详细介绍一下本公司监事会的职权范畴,具体内容如下:
(1)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审查;
(2)对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在职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监护,对于任何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交有关罢免上述人士的请求;
(3)在观察到董事、高级管理层的不当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时,监事会有权发出合理的提醒和矫正措施,以保证公司利益得以最大化保护;
(4)在发现董事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召集并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的义务时,监事会有权力召集并主持紧急的股东大会会议;
(5)监事会有权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向股东大会交出议案,以便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6)监事会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为保护公司利益而向司法机关提起对董事、高级管理层的诉讼;
(7)除此之外,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确定的其他一切职权,监事会均有权行使之。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看具体情况定。
企业监事人如果违反职责义务,损害公司的利益,将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则负刑事责任,要坐牢。
其他情况不坐牢。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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