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都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办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都要什么手续
请注意以下关于离婚诉讼所需手续与相关证件的详细信息:
首先是起草诉状,这是法律程序中的重要步骤。
接着是收集与诉讼有关的所有证据,这些将成为您辩护的关键工具。
然后,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您的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递交申请后,法院会决定是否受理此案。
被同意立案后,法院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诉状副本至对方手中。
同时,法院还会安排开庭日期并向你和你的对手都发放传票。
关于司法程序具体的操作流程,我们也有必要了解:
在法院安排的庭审中,双方可以各自委派律师或其他相关专业人士进行代理。
但通常来说,涉及离婚事宜的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席庭审现场,除非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达现场,在此情况下务必向法院提交离婚与否的书面证明。
最后,法院会依据原告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定是否批准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孩子的监护权如何处理等等问题作出最终裁决。
以下是相关证件的要求:
首推双方结婚证,用以证实合法而有效的婚姻关系确实存在;
其次,需要户籍簿/户口本、个人身份证这些基本资料;
另外,孩子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也是非常必要的凭证。
在起草诉状与准备证据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起诉离婚需要办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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