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伤害性质严重的刑事案件,倘若不幸产生了民事赔偿上的争议,那么受害者大可通过启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妥善解决赔偿纷争。
在这个环节上,只要经过人民法院严格的审查程序,当发现原告的确具备提起诉讼的资格和条件之后,将会毫不犹豫地对其立案受理并且展开案件审理工作。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它的核心意义在于司法机关能够在审理刑事案件之时,将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与因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物质损失赔偿问题结合起来进行全面处理的诉讼活动。
这个诉讼程序对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来说,可以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任意时间段里提出申请。
假如刑事案件已经审结结束,那么我们应该把它当作一个独立的民事案件来单独处理。
通常来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案件应在同一法庭内进行审判,然而,为了避免刑事案件审判受到过度延误,我们偶尔也能在刑事案件结束以后,由同一个审判组织负责延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那部分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二、人身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如何的
若涉及到人身伤害刑事案件并且出现了民事赔偿方面的纠纷,当事人有权通过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此争议。
而当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进行了审查之后,即会予以立案并开始审理流程。
所谓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构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解决被告人所承担的刑事责任,还必须同步处理由于被告实施犯罪行为而导致的物质损害赔偿等相关事宜的诉讼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附带民事诉讼并不仅仅局限于刑事案件期间,而是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
如果刑事案件已经审结完毕,那么就应该将其单列出来作为民事案件进行单独审理。
通常而言,附带民事诉讼应当与刑事案件同步审判。
然而,为了规避刑事案件审判可能带来的过于拖延的风险,有时也可以选择在刑事案件审判结束后,由相同的审判机关继续处理附带民事诉讼的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关于人身伤害性质严重的刑事案件,倘若不幸产生了民事赔偿上的争议,那么受害者大可通过启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妥善解决赔偿纷争。
在这个环节上,只要经过人民法院严格的审查程序,当发现原告的确具备提起诉讼的资格和条件之后,将会毫不犹豫地对其立案受理并且展开案件审理工作。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它的核心意义在于司法机关能够在审理刑事案件之时,将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与因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物质损失赔偿问题结合起来进行全面处理的诉讼活动。
这个诉讼程序对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来说,可以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任意时间段里提出申请。
假如刑事案件已经审结结束,那么我们应该把它当作一个独立的民事案件来单独处理。
通常来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案件应在同一法庭内进行审判,然而,为了避免刑事案件审判受到过度延误,我们偶尔也能在刑事案件结束以后,由同一个审判组织负责延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那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