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能否中途离职
无论是签订三年、还是更长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都有权在履行期间提出离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通知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长时间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三年期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最短长度不可逾越六个月。
具体试用期时限需根据法规与劳动合同时限紧密关联。
具体如下所示:
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之上但不足一年者,试用期最长不可超过一个月;
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之上但尚未满三年者,试用期最长不可超过两个月;
而对签订三年及以上固定期限以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试用期则不能超越六个月之限。
至于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长期目的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尚不足三个月者,此两类情况均不得设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无论是签订三年、还是更长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都有权在履行期间提出离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通知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关系。
而在试用期中的员工则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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