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申请可提交至负责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在此条款下,只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满足其中任何一种情况,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又或者是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审结,且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等,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而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则将由公安机关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批捕后到哪办取保候审
在被批准逮捕之后,面临拘留的嫌疑犯可以申请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而取保候审的申请能否得到通过则需要满足以下几个重要条件:
首先,该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已经怀孕,甚至是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那么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申请可提交至负责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在此条款下,只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满足其中任何一种情况,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又或者是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审结,且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等,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而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则将由公安机关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