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离婚指的是什么
公告离婚指的就是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实质仍是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是诉讼离婚的形式之一,只不过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判决书时要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因此被称作公告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公告离婚指的是哪些
当婚姻关系的其中一方当事人被宣布为失踪状态后,另一方请求离婚时,人民法院会借助公布公告的方式来解除他们之间的婚姻联系,这便是公告离婚的准确含义。
具体来讲,公告离婚即为人民法院借由公布公告的手段来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婚姻联系的一种法律制度,其本质上仍然是通过诉讼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只是在法院向被告递交起诉状以及裁决书时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因此被称为公告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第二款,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公告离婚指的就是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实质仍是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是诉讼离婚的形式之一,只不过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判决书时要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因此被称作公告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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