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期执行是否是不用坐牢
让我为您详细解释一下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制度。
缓期执行,即在刑事审判中,法院会给那些已经被判定有罪,需要接受一定期限的有期徒刑制裁的犯罪者提供一种特殊的待遇——即不必立即投入监狱服刑,而是可以暂时留在社会上,并在社区和被给予缓期执行的犯罪者,在缓刑考验期间,都将受到公安机关的严格考察监管,并且所在的工作单位或社区基层组织也会积极协助和配合相关的监管工作。
如果这些犯罪者在整个缓刑考验期内,表现良好,甚至未出现任何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事件,那么等到考验期满后,原本所判的刑期将会自动失效,无需再执行。
此外,公开宣布缓刑考验期结束,这也是此项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如果被授予缓期执行的犯罪者在缓期考验期间发生了严重的违法行为,例如违反了社会道德规范、扰乱社会秩序等,那么他们原先受领的缓刑将会被撤销,并且需重新执行原来的有期徒刑处罚。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