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醉驾160以下的情况,实际上并不能免于刑事处罚。
至于罚款的裁量标准,将会考虑到当事人血液中每百毫升酒精含量的具体数值,以及所驾驶车辆的类型等多方面因素。具体而言,若当事人血液每百毫升酒精含量介乎于20mg至80mg之间,则被视为饮酒驾驶范畴;
然而,一旦其血液每百毫升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越80mg,那么便可以判定为醉驾。据此,酒精含量在160以下的范畴仍然属于醉驾的性质,醉驾乃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因此必然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与惩罚。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醉驾160以下可以免于起诉吗
二、醉驾160以下可以免于起诉吗
醉驾指数为160及以下并不一定能获得无罪释放的待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情节极其轻微、危险性较小,且在社会影响较小的情况下,则无需将其视为刑事犯罪;
同时,对于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不需要判处入狱服刑的人,亦可考虑免予刑事处罚。倘若一名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指控的被告,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低于或等于100毫克/100毫升,并且初次犯案、真诚悔过自新、并未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任何物质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者,可以视为犯罪情节轻微,进而给予他免除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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