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寿保险理赔有哪些不赔
关于人身保险领域中的特殊情况下的拒赔情形,通常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层面:
首先,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之义务。当投保人在选择保险产品时,若未能对与保险标的相关的重要信息进行完全、准确地揭示,这将会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深入理解并精确掌控潜在风险;
其次,保险事故未达到承保范畴内。每项保险合同都必然明文规定了其保险责任的覆盖范围,如果所发生的保险事件并不在这个规定的责任基础之上,那么保险公司便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保险合同失效或已解除。如果保险合同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双方协议而丧失其有效性,或者已经被解除,那么保险公司亦将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最后,理赔申请超过法定时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的法定时效期限为五年,自他们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此期限,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受理理赔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人寿保险理赔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人寿保险理赔程序详细如下:一方面,被保险人需在获悉或者应该获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时,立即向所投保的寿险公司发出正式报案申请。另一方面,当寿险公司获得客户提出的理赔请求之后,理论应积极开展相关的核实以及鉴定工作。
最后,在完成上述步骤并符合先前协议的情况下,寿险公司将根据约定责任履行权益分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关于人身保险领域中的特殊情况下的拒赔情形,通常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层面:
首先,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之义务。当投保人在选择保险产品时,若未能对与保险标的相关的重要信息进行完全、准确地揭示,这将会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深入理解并精确掌控潜在风险;
其次,保险事故未达到承保范畴内。每项保险合同都必然明文规定了其保险责任的覆盖范围,如果所发生的保险事件并不在这个规定的责任基础之上,那么保险公司便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保险合同失效或已解除。如果保险合同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双方协议而丧失其有效性,或者已经被解除,那么保险公司亦将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最后,理赔申请超过法定时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的法定时效期限为五年,自他们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此期限,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受理理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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