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分居阶段购买房产,需注意到即便夫妇二人处于分居状态,其夫妻关系依然持续存在。在此情况下,若用工资等共有的资产购置房产,那么毫无疑问,此套房产将被视作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应当由彼此共同享有并平等地进行处置。
然而,如果该笔购房款来源于某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将会全部归属这位出资者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分居期间借钱不还怎么办
在夫妻分居期内若有一方举债却未予偿还,且此笔债务并非用以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所需支出,根据法律原则来说,这并不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然而,除非债权人能提出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该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而产生,否则另一方配偶通常无需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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