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贷款给他人,公司是否需归还
一、若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之名进行借贷行为,此情形下,公司需对该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二、若所借资金实为法人代表私自使用,则公司有权向前述人员追溯所欠款项。
法人代表于法人名义之下实施的所有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应均由法人实体承受。
此外,法人章程或法人权利机构对于法定代表人之代表权所设定之任何限制措施,皆不得对抗善意相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责任都有哪些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授权范围内能够代为行使公司的法律诉讼权利;
2.已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之列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亦有可能受到同样的限制;
3.由于公司涉及到国际商业纠纷或面临强制执行等情况,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禁止离境。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其所实施的一切以法人身份进行的经济活动或交易,都应由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例如,如果法人代表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贷款,那么公司不仅需要对该笔债务负有连带偿还的义务,而且也有权对法人代表提起追偿诉讼。另外,若是法人代表私自挪用了公司资金,公司同样拥有向其追索赔偿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何限制性条款,均不得损害善意第三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