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在犯罪金额上有着严格的规定与限制,具体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数额达到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才可被视为数额较大;
其次,倘若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数额突破了三万元至十万元这一界限,那么将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最后,倘若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数额达到了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将会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损失怎么赔偿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当个体因特定犯罪行为遭受严重侵害其财产权益的时候,有权发起民事诉讼活动并请求加害人作出相应赔偿,这种做法无疑是符合法律规范的。因此,被害者被敲诈勒索导致财产损失的情形下,是完全可以向加害人提出赔偿请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犯罪金额,我国法律法规有明确界定:涉案金额在二千元至上五千元之间者,被视为“数额较大”;涉案金额若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便可被认定为“数额巨大”;若涉案金额高达到三十万元乃至五十万元以上,那么无疑会被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这些严格的规定对于衡量敲诈勒索罪所带来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罪行轻重具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与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