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立案时限是多久
参照《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立案时限是7日。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的立案时限没有规定,不过参照《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立案时限是7日。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立案侦查。
二、刑事案件立案必须结案吗?
关于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後,何時必須辦理結案的期限,我們國家政治制度并未正式規定一個具體的期限。
然而,出現在人們法院審判之後,所作的裁決需要進行的時間,一般情況下是在兩個以的月份範圍內,最晚不應超出三個月。依照我們國家的《刑事訴訟法》條款,人民法院對於公訴案件的審理,應該在收到案件之日起的兩個月內做出裁判,最晚不得超過三個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正式启动立案程序之初,需要于七日内完成。然而对于涉及重大、疑难和复杂情况的线索而言,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审批后,我们有权将立案审查期限适当延长至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