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犯罪应如何惩处
针对未成年犯罪的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其是否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此基础上,若需承担刑事责任,则应倾向于给予从轻或减轻刑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年满16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已满14至未满16岁的未成年而言,其在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罪行时亦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另据相关规定,已满12至未满14岁的未成年在犯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使他人死亡或采用极端残酷手段使人重伤并造成严重伤残,情况极其恶劣且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诉的情况下,也需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未成年犯罪如何取保候审
在涉及到对未满十八岁的犯罪分子采纳取保候审措施时,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必要的前提条件:
首先,被指控犯罪的嫌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执行附加刑;
其次,如果被指控的罪名可能导致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性;
再次,如果嫌犯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因为这也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的危害性;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已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条件,便可依法采纳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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