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作为受害者应当立即着手进行相关证据的采集与保存。
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某一方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并且已经对夫妻间的情感关系造成了不可修复的伤害,法院将会做出判决——予以离婚。
关于证据获得的详细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其次,若受害人曾经向妇女联合会寻求帮助,并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则该机构将具备原始的工作记录;
再次,假如在家庭暴力事件发生后,曾向当地警察局报案,那么警方亦会保存相应的出警记录。
然后,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诊断报告以及相关治疗凭据也是重要的证据来源。
最后,如果在双方产生纠纷之际,受害者有意保留了通话录音的话,这一录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附属证据提交法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家庭暴力离婚怎么解决
关于家庭暴力行为所引发的离婚问题,存在着两个主要解决途径:
首先,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这意味着若夫妻双方均赞同离婚方案且能够在相互尊重与理解的基础上达成详细的离婚协议书,便可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其次,如若出现某一方不愿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对财产分配、子女监护权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情况时,可以考虑启动诉讼程序离婚。在此过程中,家暴行为被视为是衡量夫妻情感是否彻底破裂的关键因素之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需严格审查确认夫妻双方明确表示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愿,并就子女扶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议题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登记与发放离婚证的操作。
然而,如若存在中应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的请求,该情况可交由相关组织予以协调解决或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涉及到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优先进行调解工作以期修复矛盾,但如若确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且经调解无果的话,则应当判定离婚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家庭暴力事件发生之后,遭受伤害的当事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取证。这包括依赖目击者的陈述、与当地女性联合会取得联系获取相应的工作纪录、调阅警方接处警信息、获得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详细病历以及治疗凭证等重要材料,同时也可以尝试录像或者录音等方式保留相关的第一手资料。所有关于暴力行为性质及其对于婚姻关系负面影响程度的有力证据,都将成为法庭审判过程中极其关键的参考依据并有望导致法官作出解除夫妻关系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