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当事人不是必须到原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不是必须到登记结婚的。
二、离婚只能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吗
在我国,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回到当初缔结婚姻之地进行办理,然而,按照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夫妻双方若有意愿协议离婚,则必须前往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由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在此过程中,应该注意到,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所有夫妻在自愿选择解除婚姻关系时,均须共同到另一方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址所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分析。关于当事人是否必须前往他们曾经签订结婚证书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事宜,答案并非完全肯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选择以协商方式处理离婚事项,这意味着双方都应当达成对离婚、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配等重要议题的一致共识,并将这些共同意愿形成书面协议。然后,双方需要准备各自的户口簿原始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结婚证明文件的原件,最后,共同前往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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