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我们国家所颁布的法律法规,针对诈骗行为,其案件可以获得撤销处理。具体来说,这是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的:第一种是由公安部门经过深入调查并确定没有足够证据来支撑诉讼指控之后,将该案予以撤销处理;第二种是由检察机构起草相关不起诉决定,随后也将该案予以撤销。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我国的法律条例,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一旦证实犯罪嫌疑人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时,就应当立即取消对他们的立案和起诉程序。当犯罪嫌疑人已经依法逮捕并且警方得出了不起诉的结论时,应该立即对其进行释放,并发放释放证明文件。同时,还必须及时通知原先批准逮捕该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之间、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以及五十万元以上者,应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