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未满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日工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总额/21.75,用该员工的月工资计算日工资,再按照工作天数,相乘即可。
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
因此,“制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在领取失业金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只有工作未满一年就被解雇时,才无法获得这笔福利待遇。换句话说,想要享受这份失业救济补助,必须要符合以下几个特定的先决条件:首先,您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如期参保了失业险,并且在过去的一年内,无论是个人还是所在公司都遵照同样的规定履行了应有的缴费义务;
其次,您必须在法定的工作年龄范围内,因为自己意愿之外的原因而失去了现有的工作岗位;
最后,您还需要已经完成了失业以及求职登记的所有手续。只要您能够满足以上这些前提条件,那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您确实有可能享受到失业保险金带来的帮助。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