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无证驾驶所导致的撞人事件通常被判定为全责方。
无证驾驶不仅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且若在交通事故现场无其他特殊情况下,通常需承担全部或重要的事故责任,同时还必须根据该项法律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具体而言,如果操作人员没有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是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或是被暂扣时仍驾驶机动车,将面临从二百元到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并且有可能额外遭受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二、无证驾驶撞人会被刑事拘留吗
无证驾驶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当事人将面临拘留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无证驾驶的行为无疑是违反了相应的行政法规,而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则需依照事故责任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依据法律规定,由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在其强制保险的限额内进行赔偿;若仍有不足之处,则按照责任比例分担。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构成故意犯罪,而是过失行为,因此仅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我们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之中,无证驾驶被视为一种极其严重的违规行为,通常会被判定为事故的全部责任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无证驾驶者都需要对事故负起主要或者是全部的责任。对于此类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罚款(金额从200元至2000元不等)以及可能长达15天的行政拘留。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还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