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尚未成年的儿童,其父母即为法律所指定的监护人。
父母对未成龄孩子的监护责任源于深厚的亲子关系,两性的父母在各自的生涯里接掌对孩子的身心照管之责,这一对亲属间的监护权益是公平且对称的,除非有因死亡、家庭结构解体或监护权依据法律程序被没收,否则,他人无权剥夺或限制此项权利。
因此,无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或是离异状态下,父母亲均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以及履行监护义务的责任。
若父母中的某一方与自己的孩子分居两地,那么该方可以透过赋予子女抚养费用并积极行使探视权来保障其对子女的教养权利和职责。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限是多久
在离婚程序中,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支付期限通常设定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然而,如果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那么他们的父母可以考虑停止向他们支付抚养费。
然而,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若出现了法定的情形并且他们的父母仍然具有给付能力,那么他们的父母还需要继续承担起必要的抚养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身为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合法监护人,父母亲作为家长,理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尽心尽力地照顾以及从身体到心理各方面给予关爱的义务。不论他们的婚姻状况究竟如何,作为父母,他们拥有并共享同等且自然产生的监护权益,除非在某些较为特殊的情形下,例如一方离世、离婚或者是被法律剥夺了监护权等。即便在分居状态下,父母仍然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用以及行使探望权利来确保他们对子女的教育和关爱得以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