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起诉法院多久通知被告
一般在五日内。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欠钱起诉法院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若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拖欠款项不归还的纠纷并在公正机构做出明确的法院判决之后,欠款方仍旧拒绝支付其所应负担的还款责任,那么权益受损的一方(即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然而,在实施强制执行程序的过程中,倘若法院查实被执行人的确因为经济上的困顿而无法清偿所负债务,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所列举的某些终结执行的具体情况,例如被执行人由于陷入生活困境而无力履行还款承诺、无任何收入来源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等等,那么法院将会依法作出裁定,宣布终结执行程序。在这种情境之下,债权人为保证自身权益最大化,可以选择进一步审查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以及偿付能力,看看是否存在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债权人或许就不得不去面对无法全额追回债务的现实。除此之外,债权人也可以尝试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试图促成双方达成新的还款协议或者债务重组方案,以便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实现债务的回收。如果协商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债权人还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法律手段,比如申请对被执行人启动破产程序等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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