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导致之护理需求所提出的赔偿请求中,必须要提交以下几点作为支持其合理性和合法性的依据:
首先,关于实际护理人数方面的具体证明文件。
其次,对于护理期长度的权威性文件予以明确。
再者就是护理人员的薪酬发票或者其他能够体现收入状况的正式文件。
如果被视为护理人员的亲朋好友并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话,那么应该根据他们已经减少的实际收入状况来计算相应的护理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还需要提供工资单、原单位盖章认可的声明书、个人所得税已缴纳的凭证等等相关文件;
若是采用专门雇佣护士的服务方式的话,需要提供相关的发票或者能够证明该地区护理人员平均收入水平的有效证据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中侵占罪认定条件有哪些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对于侵占罪的判定通常需符合以下四个重要的先决条件:其一,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即行为人,应当存在着故意非法获取并据为己有的恶意意图;其二,该行为人需要掌握对事故发生地所遗留财物的控制权限或者治理职责;其三,被侵占的物体应当与交通事故紧密相关,且在事故发生后处于无人照料或者失去控制的状态;其四,行为人需要采取隐匿、转移等手段,将上述财物实质性地据为己有。若以上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那么便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