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伤人后,赔偿责任应如何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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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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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监护人在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侵权中负有首要责任,若其已尽力履行职责则可减轻责任。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的损害,首先由其个人财产赔偿,不足部分监护人需补足。部分民事活动能力的成年人需在法定代理人协助下决策,监护人对受托人的过错承担责任。无论何种情况,监护人均应对被监护人的行为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精神病人伤人后,赔偿责任应如何确定

一、精神病人伤人后,赔偿责任应如何确定

首先,对于因无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而受到限制的未成年人和精神障碍患者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导致的其他人权益受损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监护人,必须要负担起侵权责任

然而,如果这个监护人已经尽职尽责地履行了他的监护职责,那么他的侵权责任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减轻。

接下来,如果那个拥有个人财产但同样患有精神疾病等神经系统疾病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做出了对其他别人造成伤害的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首先尽可能从自己的财富之中拿出足够的金钱来支付赔偿费用,以弥补受害方的损失;

如果最后所剩部分依然不够,这时候就需要依靠他们的监护人来补充这部分的缺失,毕竟监护人是他们的长期监护者和照顾者,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

再来看另外一种情况,当我们开始讨论没有达到能够完成完整民事活动权限的那类成年人时,他们的社会角色就变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状态下,他们实际上无法自主决定并解决很多问题,只能依靠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是经过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才能进行重要的决策,例如商业交易或签订法律文件等。

此外,假设监护人为这些精神障碍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患者而委托他人代为执行部分监护义务,这时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监护人设立并委托了受托人,作为代理监护的一方,监护人仍应为此承担主要侵权责任,因为受托人只应对其工作期间的过失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二、精神病人伤人家属要赔偿吗?

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人造成他人伤害的情况下,家属于乎并不必然要承担责任。若这位患者是所谓的“间歇性”精神病者,那么当其处于精神状态恢复正常的阶段实施了犯罪行为时,他应独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及对受害方所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该患精神病人在无法辨识或无法自我控制自身行为的状态下打伤他人,则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责成其直系亲属对其实施严格监管并提供必要的治疗措施。在家属被指定为患者的法定监护人职责的同时,他们也需要为此类行为引发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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