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公在外借钱怎么处理
老公借款,无论老婆是否知情,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老婆就应当与老公一起共同偿还。
如果老婆能够证明这笔借款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就不是共同债务,就不需要共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老公在外借钱不还该怎么办
假设贵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其他方式产生了尚未偿还之债务,
首先,必须明确指出这些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负债范围。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妇两人共同签署或在事後经另一方确认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由其中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基本生活所欠的债务,都视为是夫妻共同的债务。然而,如果这些债务并不符合上述条件,那么通常情况下,妻子无需承担偿还义务。倘若这些债务确实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或者贵夫拥有可供偿债的资产,那么可以考虑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如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可能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务必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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