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女婿须承担赡养丈人、丈母娘的责任及义务。
然而,对于丧偶的儿子或女儿,若其为公婆或岳父母提供了主要的赡养支持与照顾,则可视作符合实现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资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嘱中我们并不建议您将农村宅基地作为继承对象写入。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遗产应为自然人生前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且能够依法进行分配的财产。而那些依据法律原则或是其特性而无法进行继承的遗产,则同样不予继承。需要了解的是,宅基地乃是集体财产的一部分,并不是属于个人所有,因此,就无法将之纳入遗嘱中的内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没有明确要求女婿需要承担为岳父母进行法定赡养的责任。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已故的子女对自己的公公婆婆或者岳父岳母付出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或许可以被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从而享受应当享有的相应权利。在这样的情况中,道德义务以及实际承担的赡养职责便有可能成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