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检察院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取保候审法,就是由侦查处要求被怀疑犯有罪行之人提请担保者或者缴纳保证金并提交保证书,以此确保他们不会逃离或者干扰调查工作,并且随时听候传唤。
这是一种针对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无需实施拘留、逮捕,但仍需对当事人的活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之犯罪嫌疑人而采取的严格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在检察院取保候审行吗
检察部门有权审查和批准是否予以取保候审,但必须遵循严格的条件要求。若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受到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或者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责任,且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导致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风险的话,那么对于这类犯罪嫌疑人则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所谓“取保候审”,即是由侦查部门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足额的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侦查工作或者干扰调查进程,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随时出庭应诉。这种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那些罪行相对轻微,无需进行拘留或者逮捕,但是需要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