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取保后开庭的可能性有多大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被拘留者寻求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并不必然涉及到开庭审理这一环节。
对于案件正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被拘留者来说,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便可直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以获取该项权利。
而取保候审的适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其次,倘若嫌疑人可能会被判罚有期徒刑及以上的严厉刑罚,且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构成重大危害的,也同样适用于取保候审制度;
最后,若被拘留者的羁押期已届满,但所涉案件仍未完成审理,仍有必要透过取保候审以确保案件办理得以顺利进行。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二、解除取保后公安说要起诉合法吗
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十二个月,然而如果在这期间内司法机关发现了新的足以作为定罪依据的违法证据,那么他们仍有权进行起诉。然而,如果在这段为期一年的取保候审期间内,公安机关并未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则应予撤销此案。若在此期间内,调查人员成功获取了与案件有关的有罪证据,就需要按照既定程序继续推进。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司法程序之中,被拘留于侦查阶段的嫌疑人员可以有权利直接向法庭申请取保候审,无须经过公开审理。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第一,那些涉及轻微犯罪行为且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等轻度处罚的嫌疑人;其次,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重罪,但如果通过提供担保人获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嫌疑人;最后,在目前已经度过羁押期然而案件尚未审判完毕的情况下,也可批准取保候审。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所设定的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