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判给女方后,是否还能争取抚养权
当涉及到孩子的抚育问题时,即使孩子已经判决由女方共同养育,男方仍然有权提出相关的抚养权申请。
首先,男方应该尝试和女方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效的话,那么他有权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起正式诉讼请求。
在特定情况下,若女方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法院将有可能批准男方更换SlxL关系的请求:
1)由于身体残疾或患有严重的疾病,无法再继续承担起养育孩子的责任;
2)女方对孩子表现出疏于照顾、虐待等不当行为,且这些行为对孩子的生理及心理健康构成了实质性的危害;
3)孩子已经年满八岁,并且明确表达希望跟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又具备相应的抚养能力;
4)存在其他的、合法合规的理由,必须变更现有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孩子判给女方的但女方跑了怎么办
若子女经判定归属女方,然而女方未能履行其扶养义务并离家远行,男方则可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向上诉法院申请实施强制执行程序。倘若女方始终音信全无,男方还能请求法庭依据法律规定宣告女方为失踪者,以此来解决子女的养护事宜。若是女方故意逃避对子女的养育责任,男方便可搜集相关证据,例如离婚判决书以及女方离家出走的证明等,随后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以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在实践过程中,男方或许需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更为高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及子女的利益。若女方的行为已触犯刑法,例如涉嫌遗弃罪,男方亦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女方的刑事责任。总而言之,男方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此类问题,而非仅仅选择“逃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当面临子女抚养权纠纷问题时,男性同胞同样享有提出变更抚养权请求的权利。在此过程中,男方应当首先尝试通过友好沟通和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若未能达成协议并维权,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可能会支持男性变更抚养权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如果女性由于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其次,如出现施暴或虐待儿童等严重行为,对孩子的身心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再者,当孩子年满八周岁且更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前提是该方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适宜环境抚养孩子);以及确实存在其他合理的、能够支持改变抚养权的特殊因素。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