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罪一般会判多久
因个人私欲而实施的信用证诈骗犯罪,其定义是以侵占他人财产为最终目的,采用虚假陈述或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段,滥用信用证来达到获取他人财富的目的,数量达到了一定规模。
此类犯罪涉及的具体行动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以伪造、篡改等方式制造不存在的信用证及陪同文件;
其次,利用无效的信用证进行诈骗;
第三,通过欺骗取得信用证;
最后,采取其它形式进行信用证欺诈行为。
对于这样的罪行,其相应的处罚标准如下:
首先,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款;
其次,当欺诈行为导致了大量金额或者存在其他重大情节时,将被判处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罚金;
最后,如果欺诈行为的影响极其恶劣,将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致死刑,同时还要负担罚款以及没收部分财产的附加刑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凡满足如下条件之一者,便可被认定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首先,此罪行的主体通常为普通公民,但并不涉及到任何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次,其主观心态须明确为故意为之,并以非法侵占他人财务为最终目的;
再者,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企业的财产所有权;
最后,在客观方面,必须有证据证明实施了以下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进行交易,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或者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从而骗取公私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在信用证诈骗犯罪这一领域中,罪犯的作案动机往往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所采用的手段则是通过伪造甚至虚构事实来滥用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信用证服务。这种行为具体涵盖了制造虚假的银行凭证、利用虚假信息骗取无效信用证、使用欺诈手法攫取他人财富以及其他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因情节轻重而异,轻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的严厉惩罚;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涉案金额巨大的犯人,则可能被判处死刑,同时还会对其进行财产追缴。总之,此类犯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涉案金额大小与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最高刑罚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