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人还会抓吗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文规定,已获准取保候审之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约,详要如下:其一,严禁擅离居所所在的市、县;
二者,须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住址变动事项;
再者,务必前来听从调查及审判,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亦应避免销毁或伪造任何证据。
若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现象发生,则执行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扣留处理,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例如要求重新缴纳保证金、寻找担保人、实施监视居住或者进行逮捕。
因此,倘若取保候审之人违反了上述规定,执行机构有权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采取更进一步的逮捕行动。
换言之,从理论层面来看,即使取保候审之人出现违规行为,仍有可能面临逮捕的风险。
然而,最终是否会采取逮捕行动,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规定,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接受保释候审方面,最长可达12个月;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限制为6个月。
然而,作为取保候审的担保人而言,其所提供的担保期限通常不会超出上述的法定上限,即绝对不会多于一整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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